中能建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地下盐穴监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能建山东泰安35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泰安项目)地下盐穴监理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山东数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地下盐穴监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老井封堵、注采气井施工及完井、排卤井施工及封堵、注气排卤与联调联试、测腔等工作。
(1)老井封堵:将本站址范围内4口老井进行全段封堵。详见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
(2)注采气井施工及完井:根据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在场内特定位置实施6口的注采井钻井。详见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
(3)排卤井施工及封堵:根据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在站址外对两对盐腔之间新建2口大斜度定向井进行卤水外排,详见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
(4)注气排卤与联调联试:根据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将盐腔内注入高压空气使底部卤水从排卤井排出,确保盐腔有足够体积供本电站正常运行,详见地下盐穴工程设计方案。
(5)测腔:在注采气井施工过程中,会穿插声呐测腔等工作,以为下一步施工提供精确参数。
2.2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受业主委托,负责地下工程施工中老井封堵、注采气井施工及完井、排卤井施工及封堵、注气排卤与联调联试等监理工作。同时由地下工程监理方应接受地上工程监理方对于工程总体的协调管理工作。
备注:本项目监理的工作范围同时包含但不限于井下监督技术服务的相关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泰安项目地下工程老井通井检测、老井封堵、注采井施工及完井、排卤井施工及封堵、测井测腔、注气排卤与联调联试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工作量)、技术、环保等工程监理管理,协调合同项内工程各方关系,并负责监理、监察项目建设中各承包商工程资料的收集、积累、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向业主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保证建设过程中各种程序、资料、手续合法合规。地下工程的地面监理范围为井场布置占地面积范围及中途转场工作。
(1)编制详细、可行的监理方案(内容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监理规范和标准等),并向业主提供监理个人承诺书;
(2)负责地下工程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井控、环保等工程监理管理工作;
(3)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负责组织各专业施工方案、变更方案及专项方案的审查,报业主备案;
(5)参与施工过程中复杂情况、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开展质量、安全等事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6)负责现场承包商的管理,组织协调各承建方协同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衔接与配合;
(7)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理例会、专业协作例会、现场专项检查及整改落实等工作,签发相关文件和指令;
(8)负责组织开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及开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变更工序及关键环节的全程旁站监理及协调管理,负责重点工序的阶段验收、过程资料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纳总结,负责阶段完工验收并签署完工文件,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9)负责进场材料的检查、验收、确认,以及现场工作量的核定及签认等工作;
(10)协助招标方组织各承建方工程归档资料审核;
(11)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理,取全、取准各项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12)成立项目经理部兼专家团队,负责对地下工程施工过程跟踪评价、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复杂情况、故障事件事故、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指导,提出措施建议、协助业主方论证措施方案等;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协助业主方审议技术措施,提出可行性措施建议。同时,协助业主方组织技术交流及研讨会,培训技术人才等;
(13)实施工程的变更、现场签证控制,报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14)负责组织各项原始资料(包括监理日志记录)和成果资料验收,各类资料及时、按要求归档;
(15)向业主方上报工程质量、进度日报;
(16)向业主方上报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
(17)完成监理工作总结,并提供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的监理方声像资料;
(18)向工程承包商充分进行本项目监理要求及监理程序,资料录取及竣工资料编写要求交底;
(19)竣工归档资料审核;
(20)完成业主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预计服务周期18个月。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投标人为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石油工程相关监理资质或石油工程监督服务市场准入许可证或开户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3项石油工程监理或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包含石油工程监督或者监督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3.6.1总监理工程师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1)高级或以上的石油行业钻井监督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项在石油工程监理或监理类似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同等职位)的业绩。
3.6.2拟派人员须具有10年以上石油工程专业从业经历,并持有有效的石油行业钻井监督、修井监督证、试油气监督证等相应证件
3.6.3投标人须承诺上述所有人员进场前需具备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井控证培训合格证以备甲方查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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