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末级站水、电信息远传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末级站水、电信息远传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3941,招标人为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包)。
2.1 .1 项目概况 :
公司目前存在 270余座增压站、末级站,为原供热公司移交设备,站内信息化、自动化较低,站内用水、用电计量数据抄录采用人工抄录,随着公司供热面积逐步增加及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站内用水、用电计量数据人工抄录已不能满足能耗管理及节能降耗的数据要求。另外供热公司生产区域还存在168座地下站和半地下站,站内热网系统及补水系统发生大量或长时间漏水时将出现水淹泵站情况。因此为加强现场供热设备安全可靠性,提高能效管理工作的能耗基础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保证公司节能安全发展,亟需开展末级站水、电信息远传改造。负责169座换热站用电量数据远传,144座换热站用水量数据远传及47座换热站水情监测报警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1.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 :负责 169座换热站用电量数据远传,144座换热站用水量数据远传及47座换热站水情监测报警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具体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
2. 1 . 4项目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控制系统自动化改造或智慧供热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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