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B-2024-11850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
4272640
元
最高限价:
A包(海湾岸线保护情况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1): 2993640元
B包(海湾湿地及海洋生物生态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2): 679000.00元
C包(海湾水鸟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3):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A包(海湾岸线保护情况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1): 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总体验收完成
B包(海湾湿地及海洋生物生态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2): 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总体验收完成
C包(海湾水鸟调查监测)(ZJZB-2024-11850-3): 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总体验收完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A包(海湾岸线保护情况调查监测):
否B包(海湾湿地及海洋生物生态调查监测):
否C包(海湾水鸟调查监测):
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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