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杨郢乡光伏电站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招标公告
来安县杨郢乡光伏电站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杨郢乡光伏电站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 //ggzy.chu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lacg202404-058
项目名称:来安县杨郢乡光伏电站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约 200 万元
最高限价: 200 万元人民币,投标总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来安县杨郢乡光伏电站项目,拟在杨郢乡境内建设约 3000 平方米光伏电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开始供货, 18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 交易须知 > 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 ) 证书。 -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① - 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 、 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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