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及突发应急抢修项目(第一包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石河子大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及突发应急抢修项目(第一包:土建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陆政采云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BTBJ[2024]884号-001
项目名称: 石河子大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及突发应急抢修项目(第一包:土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最高限价(元): 1800000
采购需求: 对石河子大学 202 4 年 6 月 20 日 -202 5 年 6 月 19 日 单项预算金额 20 万元以下的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 及其他相关 维修改造。 ( 具体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 石河子大学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及突发应急抢修项目(第一包:土建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石河子大学2024年6月20日-2025年6月19日单项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的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及其他相关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 [2023]29 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二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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