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锦州市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Y-HL04-20240501
项目名称: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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