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更正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000-HYGS-G2024-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p33 “5.5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减(1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 3 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方式,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如单年度内能源单价发生变化, 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 ±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 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 统一 结算 。 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
采购文件 p35 “ 9 .费用单价约定:用电单价0.68元/kWh,用水单价 3.82 元 /吨,用天然气 夏季 单价 4.05 元 /m3、 冬季: 4.66 元 /m3, 后期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 ±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 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 统一 结算 。
1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预付、年度考核结算。”
采购文件 p36“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
更正为:
“5.5如单年度内发生单件用能设备增、减(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3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对应的能源资源消耗量应须满足年度节能目标,基准核定期能源资源平均单价为:用电单价0.68元/kWh,用水单价3.82元/吨,用天然气夏季单价4.05元/m3、冬季单价4.66元/ m3如单年度内能源资源平均单价发生变化,能源资源单价金额变化幅度在±5%以内(含5%),不予调整,变化幅度超出±5%的,以超出±5%的部分进行差额调整,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和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支付、年度考核结算。” 和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替换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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