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滨河苑、铁道新苑和商丘站前路公寓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
新乡滨河苑、铁道新苑和商丘站前路公寓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乡滨河苑、铁道新苑和商丘站前路公寓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铁路经济开发(集团)危旧房改造指挥部,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 FDZX-FW-2024-0163
2.2 项目名称:新乡滨河苑、铁道新苑和商丘站前路公寓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4 招标范围:提供对新乡滨河苑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新乡铁道新苑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商丘站前路公寓住宅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技术服务指导;
2. 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满足 招标人 要求;
2.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 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3.3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信用主体名录,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 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如实编写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 “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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