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房建设指挥部长沙车务段铁路公租房项目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检测第三方检测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竞争性谈判
长沙车务段铁路公租房项目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检测第三方检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住建指-2024-05
-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房建设指挥部委托长沙车务段铁路公租房项目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检测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住建指-2024-05)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房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长沙车务段铁路公租房项目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检测第三方检测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长沙车务段铁路公租房项目位于项目长沙市雨花区车站路 598 号,紧邻长沙车辆段、长沙机务段、长沙车务段等站段;在建公租房占地面积为 5550.02 ㎡,总建筑面积为 14579.40 ㎡ ( 其中地下部分 2535.01 ㎡,地上部分 12044.39 ㎡ ) ,共 196 套公租房。
2.2 计划工期: 30 天 。
2.3 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消防设施(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附录 F 对建设工程全部区域或部位的所有位置开展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施工图范围内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防火门窗检测,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检测。检测报告及内容满足设计文件、技术规程及政府监管部门要求。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 -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 2019 〕 88 号)相关要求,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防雷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设施检测资质证》乙级资质,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的招标内容)。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 3 年( 2020 年~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内各完成一项房屋建筑同类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
3.1.4.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本次第三方检测工作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从事检测类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工程协调能力,并能了解和处理现场一般技术问题,知识比较全面。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 2021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技术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5 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检测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3.1.5 信誉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 的通知》等的规定。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投标人法定代表、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线上购买谈判文件,自行填写《谈判申请人登记表》(见附件一)后,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购买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响应谈判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
帐 号:700505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购。
4.4 谈判申请人需要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登录 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 -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4 年5月17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5月17日 14 时 30 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17日 14 时 30 分,在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 65 号 2 楼会议室 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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