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涵田度假村酒店自来水及排污管道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81-LTZB-C2024-0024
项目名称: 天目湖涵田度假村酒店自来水及排污管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6.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42.424211万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1.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名,无在建工程)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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