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武汉)石化-化工消弧线圈成套设备消弧线圈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重招)中韩(武汉)石化-化工消弧线圈成套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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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中韩(武汉)石化-化工消弧线圈成套设设备(WZ20240513-2939-4805-B1)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弧线圈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消弧线圈成套设备\6kV 120kVA 相控型
2.00
套
包1-消弧线圈
2
消弧线圈成套设备\10.5kV 150KVA 相控式
2.00
套
包1-消弧线圈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号项进行逐条列表响应不得偏离,偏离任何一项将被否决投标。
3.1.7 型式试验报告必须为国家级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清河小营东路15号)。
3.1.8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04.01~2024.04.01)至少10套同类型(6kV-10kV)相控式消弧线圈成套装置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能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编号、买方、供货物资页、签字盖章页,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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