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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东路(华阳路-S249)段建设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及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

安庆市

发布时间:2024-05-0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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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环城东路(华阳路 -S249 )段建设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及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H7GC24A02G015

招标人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需解锁

0556-5662 509

最高限价

1000000.00 元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187 5692 73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苏州市书院巷 111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369 号

投标价

677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沈学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000866

勘察负责人

燕羽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大渡口区跳磴南侧两横一纵路网工程设计;

2 、 X203 澄阳路改扩建工程设计

勘察负责人获奖

勘察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设计;

2 、九龙坡区陶家储备地配套路网设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9 号

投标价

676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朱晓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000220

勘察负责人

刘庆晨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新港路(景观东路 - 连海路)道路工程设计;

2 、之江实验室一期一之达路工程设计

勘察负责人获奖

勘察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博学路项目;

2 、藕花洲大街 ( 望梅路 - 星都大道 ) 道路整治工程设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 888 号

投标价

680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朱立安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001156

勘察负责人

刘海林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上饶市广信区旭日南大道(志敏大道至 G320 国道)工程设计;

2 、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 ( 旅游大道 - 九华东路 ) 改造工程设计

勘察负责人获奖

勘察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8 号路道路工程项目;

2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23 号路道路工程项目

公示时间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17 : 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187 5692 7313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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