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祁家风电场F051第三段塔筒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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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祁家风电场
F051 第三段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祁家风电场 F051
第三段塔筒采购
合同编号:5281-QGF-SB/XL-[2024]第 3 号(总 9 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4-01-572-01
招 标 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的委托,就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祁家风电场
F051 第三段塔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祁家风电场总装机容量 150MW,安装 38 台单机容量为 2.65 兆瓦远景 EN-141/2.65
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和 20 台单机容量为 2.5 兆瓦海装 H140-2.5 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 30660 万千瓦时,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
市约 280km。
本次招标主要采购祁家风电场 F051 风力发电机组的中上段塔筒。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塔筒主体、塔筒法兰、塔筒内饰件(平台、支撑及紧固件
等)、电缆及母线固定夹、爬梯装置(爬梯,安全滑轨)等的采购;配合现场安装工作。
1.2.2 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
(1)实施地点:买方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序号 电站名称 实施地点 距省会城市距离 备注
1 祁家风电场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祁家风电场 280 公里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7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合同签订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风机塔筒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 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特殊说明
塔筒出厂时需提供省级第三方出具的塔筒载荷测试报告、塔筒质量体系评估报
告、塔筒制造运输过程评估报告、塔筒污损检测报告、法兰拉伸试验报告、法兰冲击
试验报告、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包含:拉伸、冲击、弯曲)、材料超声波检测报
告、材料磁粉检测报告、材料金相试验报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 3 项及以上风机塔筒销售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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