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核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分析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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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度
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 MS19 凝结水精处理及 MS31 淡水处理设备
成套供应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分析仪表
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与采购项目业
主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2024 年 7 月 31 日到货。
2.2 招标范围
(1)各型号导电度表和氢导电度表共计 36 台及其配件;
(2)各型号 PH 表共计 6 台及其配件;
(3)各型号硅表共计 4 台及其配件;
(4)各型号钠表共计 14 台及其配件;
(5)各型号酸碱浓度计共计 6 台及其配件。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
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制造或销售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
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3C 认证;
(2)投标人投标的仪表品牌必须满足或者优于附件 2 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仪表品牌档次;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仅接受对于合同条款中预付款、发货款和到货款比例的偏离,且预付款比例不能超过
投标总价的 20%,调试款、质保金不允许有偏离,否则视为实质性商务偏离,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提出
此项偏离时,将修正其评标价格,详见招标文件评标价格评分表。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
进行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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