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公安局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宝鸡市
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Y2024-004
项目名称: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6,7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76,73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10,645.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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