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机务段哈、齐两地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机务段哈、齐两地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J-2024-000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三棵树机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机务段哈、齐两地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三棵树机务段哈地区垃圾清运:三棵树机务段本段区域、哈西动车车间垃圾清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厨余、树枝杂草垃圾)以及冬季哈西动车车间清雪工作。,三棵树机务段齐地区垃圾清运:三棵树机务段齐地区运用、整备车间的垃圾经清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厨余、树枝杂草垃圾)。,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如新成立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具备1 年以来垃圾清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垃圾清运良好证明材料。 (6)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7)具有垃圾清理运输的行政许可(包含厨余垃圾),具有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需提供原件备查)。 (8)公司具有3立方米钩臂型垃圾清运车辆,能够配合现用垃圾箱使用(提供照片及相关证明)。公司具有小型垃圾压缩车辆(提供照片及相关证明)。 (9)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履行合同内容,准时完成此项工作。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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