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172-7492

付费指导

登录

会员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招标
当前位置: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景谷县(程铁村、老易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4-05-07
招标公告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景谷县(程铁村、老易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5-1-004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景谷县(程铁村、老易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
    2.2 规 模: 景谷县(程铁村、老易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由程铁村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135MW、直流侧容量165.186MWp),老易村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120MW、直流侧容量146.832MWp)两个子项目组成,合计交流侧容量255MW、直流侧容量312.018MWp。项目拟在程铁村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1主变容量为135MVA,#2主变容量为120MVA,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南屏西升压站,新建送出线路长度约136公里。
    2.3 标段划分: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景谷县(程铁村、老易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
    2.5 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2个子项目同步开展建设。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除甲供设备)、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防雷接地验收、接入并网手续办理和协调(申领计量表计和流变压变、并网申请、签订并网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及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等;项目验收移交后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水保环保“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工程保险、技术培训、总结报告、档案组卷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1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负责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同时需严格落实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相关要求;满足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
    (1)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升压站“五通一平”设计方案及预算,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升压站)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5)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华能集团《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等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设备材料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含运费)进行报价,光伏组件最终由发包人、承包人与华能集团集采框架内的组件供货单位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招标人委托承包人负责设备采购全过程管理,费用以实际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由承包人支付给供货方,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驻场监造;逆变器由承包人采购及管理,执行华能集团集采框架结果,最终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货单位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给供货方;箱变、主变、SVG、GIS、预制舱及预制舱内相关设备由发包人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他工程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所采购设备及材料技术参数应符合发包人要求。上述设备所涉及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工作由承包方负责(不含甲供预制舱、SVG舱内设备的安装、调试)。
    3现场施工
    (1)施工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营地建设(含业主和监理办公室)、清表、通路、通信、供水、供电(含升压站永久供水、供电)。
    (2)安装与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GIS、箱变、组件、逆变器、电力调度和通信系统(以电力公司批复的接入方案为准)、二次安防系统安装、光功率预测系统等设备的安装、交接试验及单体调试35千伏集电线路(架空及地埋)施工(含光缆、融接、标识桩)及试验;设备安全标识牌制作和安装,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安装工作等。(不含甲供预制舱、SVG舱内设备的安装、调试)。
    (3)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片区内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含护坡、边坡支护、排水沟、档墙、交通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升压站施工(含进站道路、站内道路、设备基础施工,场内电缆沟施工,生产生活楼施工,围墙、大门、旗台、绿化、生活水源确定和连接、生产生活楼强弱电系统配置和精装修等)、送出工程施工(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绿化等)、35kV架空及地埋集电线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接地系统(接电电阻不满足要求,要采取降阻措施)、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光伏区围栏、绿化、道路及场内工程挡护等其它辅助设施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施工过程中落实水保、环保、安全“三同时”措施。
    (4)临时工程
    施工期的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设备及材料堆场(含组件堆场)、弃土弃渣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投标人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清理(含迁坟),并承担所涉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茶园破坏率不超过30%。
    (5)施工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它工作
    (1)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房产证),发电业务许可证,能监局安全备案等,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质量监管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规费、咨询费、验收协调费、专家费等费用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负责办理包括不限于环评、林业、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档案、防雷、节能等专项验收,取得专项验收意见。
    (3)负责本项目全部并网手续协调办理直至项目转商业运行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接入并网协调(包含保护定值计算、并网申请、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通讯对点调试等)并组织电网公司验收。
    (4)负责220kV外送工程项目核准及核准前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报批、规划选线、初步设计委托、施工图设计委托、质量监督委托、招标采购、施工、试验及验收。
    (5)负责永久征(租)地、林业、环保等协调。其中永久征(租)地相关费用(不含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租地费用)、光伏区土地流转费用(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土地流转工作经费、耕地占用税由发包人支付;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租地费用(含青苗补偿)、茶园内临建迁改赔偿、其他协调费、勘察定界等规费咨询费均由承包人支付,如相关部门需以发包人名义支付的,在发包人付款后,根据政府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收据的金额,从合同项下其他类价格中扣除。
    (6)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其他事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且至少有一项单个容量不低于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
    3.2.3投标人应在2个子项目分别派遣1名项目经理,共2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400-172-7492

版权所有

电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lnyzb.com

京ICP备2022029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