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管道养护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管道养护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51101240407187725-51108440
项目名称: 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管道养护费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3000000元 ( 国库资金:3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管道养护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管道养护费。一项。城桥镇城区湄洲横河、曹家河等16条河道,以及城桥村、利民村、渔业村等河道周边的截污纳管设施。养护设备量包括污水管道、检查井、泵站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次项目报价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6.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8.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