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小学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甘肃
-平凉市
变更公告
灵台县中小学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41001JH620822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中小学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06 15:51: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3)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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