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4年度燕山石化电缆密封穿墙模块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缆防火封堵材料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燕山石化电缆密封穿墙模块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缆防火封堵材料(招标编号:NWZ240515-3069-01542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缆防火封堵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电缆防火封堵材料
1.000
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电缆密封穿墙模块的主要部件,包括密封模块、压紧件和隔层板应为品牌商原厂生产,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辅助生产厂或 OEM 产品,不接受第三方产品,投标文件应注明产地并承诺交货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原厂证明,提供对应物资的清关证明和厂地商会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或法人信用认证为A-及以上。
(3)电缆密封穿墙模块必须保证 2 小时防火性能,并提供符合《防火封堵材料》(GB/T 23864)或《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408)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水密性、气密性,投标时须提供挪威或美国或德国或英国船级社证书,水密性(≥3.3bar)且 气密性(≥2bar)。(上述证书至少提供一份扫描件。)
(5)投标产品应符合: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 或 根据GB/T 50058《爆炸和火灾危害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规定的防爆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强制性 CCC 防爆证书或IEC 防爆认证。
(6)投标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1份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开标日为2024.3.30,则需提供2021.3.30之前的合同)
(7)产品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及生产工厂均在中国境内的,要求生产商直接投标、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对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不在中国境内的(生产工厂不限区域),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指代理商参与供货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品牌生产商的产品授权协议书和连带责任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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