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1、2、3号机组吸收塔上部及环形烟道保温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编号: CHDTDZ022/17-QT-117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1、2、3号机组吸收塔上部及环形烟道保温更换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 4 ×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约30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3号机组吸收塔上部及环形烟道保温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项火力发电厂保温维护或保温检修或保温安装业绩,且业绩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能体现业绩金额的合同部分、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