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一)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DHC-G2024-0005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一)
预算金额: 148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1450 万元,高于投标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江苏沿海滩涂是中国乃至世界为数不多的典型的原始海岸滩涂湿地之一,是对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的关键枢纽,是勺嘴鹬、丹顶鹤等珍稀濒危候鸟不可替代的自然栖息地,具有全球突出普遍价值。盐城海岸带生态系统作为生态脆弱带,初级生产者种类比较单一有限,易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退化。
互花米草是自 20 世纪 70 年代被我国引种以来,在我国沿海地区迅速扩张,已成为我国沿海滩涂危害最大的外来入侵植物。其由海滨向内陆侵占滨海原生典型植被群落生态位,同时芦苇由内陆向海滨强势蔓延,侵蚀了滨海土著植被群落生存空间,造成区域生境单一化,丹顶鹤、很重要保护鸟类所需的盐蒿滩年趋减少。
2022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编制了《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 2022-2025 年)》,要求强化治理互花米草入侵区域。其中强调了优先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红树林分布区、鸟类重要栖息地和其它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内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盐城滨海湿地既是重点防治区域,也是优先治理区域,亟需采取行动,治理互花米草。
2023 年,全省沿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 2022 — 2025 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支撑保障,多措并举推进落实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赢了全省互花米草治理攻坚战首战,取得了很好成效。
2024 年,根据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全国各地互花米草治理工作推进形势,按照我省治理任务 “ 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 的要求,现对 2024 年度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一)进行招标采购,详见项目需求。
2. 2024年度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一)的 勘察、设计和实施 。
3.互花米草治理面积为 7720 亩
互花米草治理面积为 7720 亩(图斑: 827 、 829 、 834 、 835 、 837 ),分区一,刈割区,在待实施区域的近海水侧,刈割区东西宽度 500 米,南北长度 3630 米,面积 3242 亩。质量要求:在互花米草扬花期前用机械进行割除,留茬调试不高于 40 公分,每年刈割一次,连续实施 3 年;
分区二,深翻埋压区,与分区一相邻,有防逃逸陷阱(繁殖体陷阱)间隔,面积 4434 亩。质量要求:在互花米草结籽成熟之前刈割,残茬高度不高于 40 公分,刈割后用机械深挖至少 1.5 米,将刈割后的互花米草根系向上,茎叶向下倒扣在挖好的深坑中用机械压实,压实后上层再用无互花米草组织残留的土壤覆盖 30 公分左右,压实。表面不得有互花米草根系露出。
防逃逸沟:在分区一与分区二之间开挖互花米草繁殖体陷阱,上宽 4 米,下宽 1.5 米,深度 2 米,全长 3630 米,占地 44 亩。质量要求:因根据现场实地地形、地貌设置。隔离潮沟的断面尺寸应与设计要求一致。且防逃逸陷阱数量长度、高度满足除治方案的要求;
4.
合格标准:分区一:在互花米草种子成熟之前刈割,留杆高度不高于 40cm ,每年刈割一次,连续实施 3 年。每年刈割前提前向采购人发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开始刈割,刈割结束后报采购人进行验收。
分区二:以下各方面均达标,则当年该斑块验收结果评为合格。 (a) 除治后当年无互花米草残留,实地踏勘均未发现任何互花米草残留 :(b) 除治面积大于等于任务要求 ; ( c )当年复发区样方内植株平均密度小于 3 株 / 平方米 : ( d )当年复发率小于 10%: ( e )除治方法与实施方案一致 : 或不一致但未改变除治方法的物理类型,除治方法适宜,达到除治要求或者得到验收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认可。
确保三年内每年除治率大于 90% (每平方米互花米草少于 3 株,无成片种群,无种子形成,除治面积大于 90% ),工程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组织(聘请第三方专家)的验收及省级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 1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施工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或生物、生态类高级工程师。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需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缴费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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