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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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木垒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 220 千伏汇集
站建设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木垒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 220 千伏汇集站
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文号:昌州发改工[2023]141 号》,《核
准批复文号:昌州发改工[2023]17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招标人为木垒东
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委托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东方电气木垒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 220 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位
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大石头村一带,距离木垒县以东直线距离约 80km 处。场
址区处海拔 1400~2100m,场址区为低中山丘陵地貌。场地地势开阔,地形起伏。风电
场内部交通条件相对较差,项目毗邻 G335,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装机规模
1000MW,设计安装 29 台 10MW 风力发电机组、45 台 8.35MW 风力发电机组、50 台
6.7MW 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该升压站以 220kV 线路接入木垒南
750kV 汇集站,计划工期一年。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委托建设管理招标范围为招标人完成征地并发出开工指令直至竣工验收移交
期间的设计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检查的管理工作及
部分设备监造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2.1 设计管理:负责设计与参建单位信息接口、设计变更及设计进度管控。
2.2.2 现场管理: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组织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工程
安全、质量、进度、文档等管理和控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
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2.2.3 设备监造:负责招标人指定的设备监造工作;编制监造所需的文件,包含但不
限于设备监造规划、监造实施细则、监造过程记录等文件并归档。
2.3 计划服务期限:
现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服务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月 12 月 31 日,其中,
土建施工任务期为 6 月 1 日至 10 月 30 日,风机基础及安装、升压站、集电线路建设的
任务期为 6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
2.4 招标编号:DFDQ-2405ML-F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3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风电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业绩,其中至少 1 个业绩的容量不小于 200MW。投标人所提供
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也不包含分包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
件。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 10 年以上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 年及
以上风电项目建设经验,至少具有 1 个风电项目(容量不低于 200MW)工程总承包或
风电项目(容量不低于 200MW)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
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和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联证明文件),且持有
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
任项目负责人,合同期限内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在职或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在职证明或为其缴纳的近 12 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截标时间为准)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
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a)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b)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
管部门调查的。
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款。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
体一致,资质文件都必须包含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请勿只提供首页,应提供延期
注册页或有效期页,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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