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基础分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12-24001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包括贾鲁河干流治理和双洎河干流治理。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水资源利用,通过修筑堤防、疏浚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解决贾鲁河、双洎河防洪标准低;河道泄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工程隐患多;大部分支流入河口缺乏控制性工程,倒灌严重等问题。主要工程量为新建堤防21.6km、加固堤防16.0km、河道疏浚20.4km、护岸2.5km、护坡1.2km,排水闸13座,引水闸2座,拦河闸1座,桥梁1座。含上述建筑安装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一体化处理设备主要用于:贾鲁河干流高集闸。
2.采购数量:根据工程设计,需采购一体化处理设备一套。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备注:此采购中一体化处理设备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货物,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1、变频给水设备HLS-6N=1.1KW;2、不锈钢生活水箱1.0*1.0有效容积1m³;3、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一体化设备处理水量不小于2m³/h);4、污水处理设备控制室K2-MBR-3圆筒形污水设备,日处理水量5m³/d,额定功率0.65KW;5、化粪池HFBH-3-Ⅱ;6、室外水井采用附近绿化水井给水需要如下设备:(1)潜水泵的流量2m³/h,扬程根据水井的深度加 0.3MPa取值。(2)绿化水井旁设置一个SQL400 气压罐(共2个)。(3)设置配套的控制柜。详细参数见附件说明和相关图纸。
三、 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 安装费 (一切与安装有关费用:包括安装所需管道、电线、各种配件、等所有费用)、调试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调试、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报价方要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发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技术参数标准:
(1)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及参数;附件二:一体化处理设备图纸。
(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3)计量方式:
现场到货验收: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买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供货方运送至现场的一体化处理设备,买方将在安装完成后验收过程中逐个检查,对不合格的予以扣除,最终结算量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全部合格量为依据。
交货要求:2024年5月31日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并同步进场安装作业,并随车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4.交货地点:十一局基础分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项目部施工现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白潭镇高集村)。
5.质量要求:一体化设备运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收人员。“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生产厂家印章(复印件无效)。对不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一律拒收。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缺少或丢失,在卖方提交或补齐后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并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按照结算金额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13%税率),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货物进场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内如未发生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需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供方。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证书。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
1.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须由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单位账户出账。
2.金额:人民币0元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未中标的的投标人及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台(http://####)在线报名,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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