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贵州
-毕节市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QT-078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服务(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筹备处注册地(含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等地行政辖区。
2.2 项目规模: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筹备处36个月的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为期3年,具体为2024年 8 月1日—2027年 7 月3 1 日 , 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但不限于):
1.招标人部分综合管理服务业务,主要工作地点为9家单位公司注册地(含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等地行政辖区。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服从招标人安排。综合管理服务业务范围如下:
(1)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文书服务;
(2)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前期协调、工程档案等服务;
(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综合管理、工程档案、机电设备辅助、生产维护辅助等服务;
(4)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综合管理、工程档案、机电设备辅助、生产维护辅助等服务;
(5)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综合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服务;
(6)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塘分公司综合管理、档案管理、统计辅助、移民协调辅助、技经辅助等服务;
(7)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综合管理、档案管理、统计辅助、移民协调辅助、技经辅助等服务;
(8)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波罗(岗托)水电站建设公司筹备处厨师、综合管理、文书、档案管理、项目前期辅助等服务;
(9)华电金藏物资成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文书、档案、信息技术、统计辅助服务。
2.招标人名下所有车辆的驾驶服务业务,车辆行驶主要地点为9家单位公司注册地(含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等地行政辖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安排执有有效驾驶证的专职驾驶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服从招标人安排,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项目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的新单位的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服务,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现有服务人员的费用标准签订合同。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服务业务承包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外包服务类似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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