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0-F-H-2024-0376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290万元
最高限价:28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1套高压氧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医疗设备采购,医疗设备生产需要专业技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1.2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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