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消费帮扶平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消费帮扶平台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49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消费帮扶平台运营服务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2.2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书》。 2.3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且甲方有权根据国资委相关考核内容提前终止协议)。 2.4招标范围:为选取可以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专业渠道供应商,集中上线消费帮扶产品,搭建电建集团系统内消费帮扶产品的高效平台,同时帮助脱贫地区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消费帮扶供货及运营服务协议》和《招标人需求书》。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 2.6.1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消费帮扶供货及运营服务协议》和《招标人需求书》相关要求。上架销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地方政府(农业农村局或其他主管部门)认定推荐的定点消费帮扶地区产品。 2.6.2中标人数: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消费帮扶平台运营服务 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经营消费帮扶供货及运营的设备设施、业务能力、从业人员与实操经验,且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为中央企业提供消费帮扶项目供货业绩和成功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和签字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诉讼问题。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近三年未发生“单位行贿罪”。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市场不良行为,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合同,不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深耕消费帮扶领域,在消费帮扶供应商接洽、平台搭建、客户挖掘等方面经验丰富,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消费帮扶管理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3投标人须承诺不得有意、恶意拖欠消费帮扶类商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货款,应保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完成付款,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4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A座1218室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前请提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联系方式: ,//。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4.4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如有)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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