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202405-0216)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202405-0216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招标信息
(一) 项目名称: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 项目所属地: 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三) 招标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
(五)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 清单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20kV主变框架采购。
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 壹 年截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
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壹 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 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 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 ,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 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 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 延 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二)招标清单
1.标的清单: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小于3时,否决全部投标,本次采购失败。
2.标的物清单:
注:招标人预先设定各规格的采购权重数值,但不作为招标人年度采购量依据,仅作为本次评标计算价格分依据。
(三)关键要素
1.结算方式:详见合同范本。
2.报价方式: þ 金额 / ¨ 费率 / ¨ 下浮率
3.有效报价: 详见 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 人资格要求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说明:①、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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