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新增车辆检修设备(升降机)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 南昌南车辆段新增车辆检修设备(升降机) 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 ﹝ 2024 ﹞ 012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南车辆段新增车辆检修设备(升降机)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 .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履约信用 : 投标人自 2021年起无不良产品和售后服务及无安全事故等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
3.3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的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铁路近三年内( 20 21 年以来)至少 1次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协议或国铁商城销售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 1 《报价函》 及 附件 2 《 技术 规格书》 。并在国铁采购平台( 报名响应,未在平台报名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4.2 公告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 12:00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1 2 :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报价资料封面显示招标编号),否则为无效报价。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文件、产品的设计图纸。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 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前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 详细 了解设备安装 使用等情况 ,合理进行报价 ,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5.3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 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 ,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报价人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后一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4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5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 “ 不含税价 ” 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 “ 税率 ” 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 13% 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6 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报价函》 及《 技术 规格书》 要求。
5.7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8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9 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10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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