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车辆段2024年厦门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福建
-福州市
(福州车辆段2024年厦门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CJ-FZCLD-DY-2024-01 )
一.采购 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厦门地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
应邀人负责提供环卫保洁专用车负责清理福州车辆段厦门北客整所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次。
生活垃圾处理需要提供240升垃圾桶,每日清理4桶。
每日清运生活生产垃圾,清扫后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垃圾清运到地方政府允许的垃圾处理地点。
应邀人负责提供10立方压缩式垃圾车清运生产垃圾,每月清运一次。
5 、若有临时清运任务,电话通知应邀人,应邀人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清运,不得拒绝执行采购人临时任务要求。
6 、每逢节假日前一天必须完成 福州车辆段厦门北客整所垃圾 清运工作
注:成交后双方签订合同,为期12个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报价人取得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有 垃圾经营性服务范围。
3.2 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被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在处罚期内),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4日18: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8:00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响应本公告第三条“报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16日前邮寄至福州车辆段。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 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 ,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报价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5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通信等原因导致我方未接收文件时间超出 “ 报价截止时间 ” ,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内相关技术要求。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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