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西藏分公司DG水电站藏嘎业主营地项目部钢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5027-240018
1、 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DG 水电站藏嘎业主营地项目部 采购一批 钢筋 ,采购物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DG水电站藏嘎营地会议中心项目 ,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境内,距离拉萨约200公里。主要包括:会议中心房屋建筑、室内装修、建筑内部配套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 程。
2.2采购范围: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所承建的 DG水电站藏嘎营地会议中心工程 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 钢筋 。
2.3采购数量:
说明:上述采购数量仅为初步设计估算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应数量较初步设计估算数量减少时,报价人应予接受,不得因此向询价人提出调价和索赔。
2.4供货时间:
2.4.1 预计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交货,分批次供应,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2.4.2 购销合同签订后,询价人应编制需求计划,提交需求计划给报价响应人。报价人以询价人需求计划为依据备货,以买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为准运输至询价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4.3 上表所列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发生数量与估算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合同价格有影响的因素,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5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白堆乡藏嘎村 DG水电站藏嘎营地会议中心工程 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2.6.1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需满足项目对钢筋的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光圆钢筋(盘圆、圆钢)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标准要求。
(2)热轧带肋钢筋(盘螺、螺纹钢)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标准要求。
2.6.2卖方应尽量整车同一规格不超过两个炉号,力学性能检测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吨。
2.6.3 外观质量:根据钢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线材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对卖方未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的钢筋,买方可拒绝收货卸货,买方收货验收发现锈蚀情况可拒绝收货,但国标范围内允许的浮锈不应拒收。
2.6.4 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五根钢筋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然后取其中两根钢筋进行拉伸试验,另取两根进行冷弯试验,钢筋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应符合2.6.1条技术标准要求。
2.6.5 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 7结算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 2 6 日至本月 25 日(与主合同结算周期保持一致)。报价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31日前到询价人项目部办理《材料结算单》。 报价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发票要求为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7.2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 报价响应人 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挂账手续。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4264E
地址、电话: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510069266
2.8付款方式:
2.8.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询价人收到全额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当月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 1 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给 报价人 ,如询价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时, 报价人 应充分理解并保证供应不断货,确保施工进度的需求。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由工程使用单位出具书面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于次月月底前全部支付。此质保期为 报价人 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 报价人 质量责任的依据。
2.8.2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 报价人 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如 报价人 不能按照询价人生产需要及时供应询价人所需材料时,询价人有权使用其他商家的材料进行供应, 报价人 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依据进行索赔。
支付方式为:公对公银行转账、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2.9 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9.3 中标人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签订电子采购合同。
3、结算价格及报价方式
3.1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税金、保险费及合理利润等各项费用。
3.2报价方式:
3.2.1 报价人投标综合交货单价(P),考虑供货期内价格波动,为保护双方利益,钢筋价格将实行浮动价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报价人方 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 中 拉萨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酒钢”产品中对应规格的价格执行浮动,以N表示,如遇(周六、周日)没有网报价时,则以本周周五网价进行结算,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结算依据,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第一个网价为结算依据。所有报价不参照我的钢铁网中网价的备注价格。
本次报价基准价参照 2024 年 5 月 7 日《我的钢铁网》( )中 “ 拉萨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酒钢”对应规格产品的价格,基准价如下:
(2)固定浮动额金额:包括税金、管理费、出厂吊装费以及优惠金额等,以M表示,在供货周期内,M值为固定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运杂费:以Y表示。
(4)结算单价以P表示,P=(N+M+Y)。
(5)若供货当日供货规格无网价,则参照同材质相邻较小规格钢筋价格执行,若无较小规格,则参照相邻较大规格执行。
3.2.2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本次竞标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13% 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报价人进行确认。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质量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标准按本2.6项“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执行。
4.2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钢筋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买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3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到场取样。买卖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卖方可先行调配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买方工程正常施工。
4.3钢筋数量验收:钢筋到达目的地后,圆钢、螺纹钢以理论重量进行验收。盘圆、盘螺以出厂磅单数量为依据进行计量,用双方认可的工地现场的地磅称重复验(吨),盘圆、盘螺的交货计量的数量偏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厂磅单与工地磅单数量的磅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超过千分之三买方将拒绝收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时,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复磅结果和记录应由卖方与买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一式 叁 份,卖方 壹 份,买方 贰 份。
4.4货到工地时由买方负责卸货,卖方予以协助和配合。买卖双方合理协商货源组织时间和到货时间,货到工地 24 小时内买方负责完成卸货。
4.5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4.6计量单位:以“吨”为计量单位,按双方授权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结算。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5.1.1、 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应提供原材料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1.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 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3、报价人近两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钢筋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5.1.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1.5、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1.6、本次报价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1.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5.1.8、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水电五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5月11日17:00 前(北京时间) 在####平台。
6.2 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 不设 投标保证金。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 2024年5月13日14:00 前 登陆####平台格式后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平台(http://####)申报“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 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9、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DG 水电站藏嘎业主营地工程项目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退还。银行保函需由国家四大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出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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