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市址山应急LNG气化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招标公告
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鹤山市址山应急LNG气化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Z)EZBGG2024050040号根据项目进度,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市址山应急LNG气化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鹤山市址山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LNG气化站一座,占地30.61亩,设置LNG储罐150立方4个,供气规模20000Nm³/h,同时站内设置消防水池、站房等辅助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29424GZ0001
项目名称: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鹤山市址山应急LNG气化站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鹤山市址山应急LNG气化站工程土建、工艺、电气等专业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交货期/工期:18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为:GB 类(公用管道)GB1 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和 GC 类(工业管道)(GC1)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含换证期间内历史颁发的有效同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1项不低于500万元的LNG 储配站、气化站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的提供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未完工的须提供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资料。
3.项目经理资格:(1)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证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且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B证);
(2)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之日起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经理需提供储配站、气化站业绩证明(显示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验收证书等任一材料);
(4)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四库一平台证明以及公司承诺等证明资料。
4.安全要求:(1)近2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以上(1)(2)项需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华润燃气集团任何一方列入黑名单。
7.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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