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20kV、110kV电气设备增设在线局放监测设备电气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化工-电气监控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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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武汉)化工-电气监控(WZ20240605-2955-5116-B1)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气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变电站监控后台系统\110kV-220kV 分布分层结构 双网 4 200-300台
1.00
套
包1-监控平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的技术文件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项有5条及以上不满足,否决投标;卖方提供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公章。
3.1.7 智能终端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1.8 投标方需具备电力系统电网分析能力,拥有电力、石油化工行业或相同工况的行业相关业绩总数不少于3项和2019年01月以来有拥有石油石化或类似工况条件电网电气状态监测、企业电气设备完整性评估、电网安全分析等相关项目业绩总数不少于1项(投标方应提供业绩表及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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