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常熟市2023A-013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发公告)
江苏
-苏州市
招标公告
新建常熟市 2023A-013 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发公告)
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常熟市 2023A-013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以 常高管投备( 2023)274号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铭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国有资金 。 (招标 单位 )为 常熟铭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委托的代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单位。 ( 招标单位 ) 委托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建常熟市 2023A-013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发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常熟羿家路以南、福盛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 3.8 3 万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7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33778 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546.22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 822 日历天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项目 策划、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 满足下列条件:
( 1 )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3 ) 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 允许设区市内有 1 项及以下在监项目,但必须获得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
3.3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审不作要求。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 的 业绩 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 类似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或 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单项工程咨询类似 业绩 认定标准: 项目投资估算额在 8000 万元(不含 8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4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 )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 四 家单位组成,须由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的 监理 单位和 具有相应项目策划、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 组成联合体。
3.8 其它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 是 □否 -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5 月 10 日 08时30分至202 4 年 5 月 15 日 16时00分 ;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5 月 10 日 08时30分至202 4 年 6 月 11 日 16时00分 ;
6.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常熟分中心( .html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5 月 21 日 9时00分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 202 4 年 6 月 12 日 1 3 时 00 分 。
8.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 - 一般说明
10.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10.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 工作的通知》。
10.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CA咨询电话:。 - 其他说明
- 1 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1.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件。
11.3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的“下载中心”下载《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11.4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7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地下一层(地下面积约3万平方米),最高高度不超36米,单跨最大跨度不超27米。室外排水管径小于1.5米。
1 1.5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
( 1)项目 策划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并配合业主报送相应的政府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 2 ) 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
( 3 )造价咨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竣工结算的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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