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编号: CHDTDZ079/18-QT-34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玫瑰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富丽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华电玫瑰营风光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兴和县华电富丽达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村华电长春风电场、包头市固阳县红泥井乡红花脑包村北华电红泥井风电场、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呼格吉乐图嘎查华电巴音风电场、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呼格吉勒图嘎查华电双水泉风电场、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新建村北20公里华电柳卜沟分散式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巴音133台华锐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3年12月)、红泥井66台明阳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一期33台2010年12月,二期33台2012年12月)、双水泉67台运达1.5兆瓦机组及67台东气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5年11月)、柳卜沟7台中车3.6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22年12月)、玫瑰营58台歌美飒0.85兆瓦机组及100台歌美飒2.0兆瓦机组(投产日期一期58台2011年3月,二期100台2012年12月)、富丽达33台华仪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2年10月)、长春33台华仪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1年3月)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检修及预试服务业绩,合同业绩清单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主要信息 ;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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