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站设施设备维护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项目概况
鉴定站设施设备维护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DY2024-05-06A
项目名称:鉴定站设施设备维护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2492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2492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662492.3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完整的《外省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施工单位)复印件;(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6)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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