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4年广告标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2024年广告标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4-016-1
项目名称:2024年广告标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结算总金额达成交总价。(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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