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ITZB-202400004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057.4069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7.4069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哈尔滨工业大学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
2.3 项目编号:HITZB-2024000042;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
2.5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
2.6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竣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投标人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7招标范围:黄河路校区学生宿舍连廊二期工程项目,拟建设连接建设连接二校区天香食堂-土木科研楼,土木科研楼-土木学院,土木学院-交通科研楼,交通科研楼-交通学院,交通科研楼-成和楼,成和楼-环境学院,环境学院-水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暖廊系统,包含建筑、结构、装饰、水、暖、电等专业内容。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投标人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投标人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投标人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投标人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投标人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投标人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项目预算:人民币20574069.31元,其中暂列金1718239.8元;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7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投标人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3年11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9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4月1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完成一项公共建筑整体新建或综合维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土建、水暖、电气、结构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成交投标人领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施工业绩佐证材料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将对施工业绩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做响应无效处理,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次选择预中标候选第二名为成交投标人,若第二名无法按要求履约将选择第三名为成交投标人。
3.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获取文件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之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并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工作日9:00-12:00,13:00-17:3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 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8.2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
9 . 其他
9.1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9.2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 cgzx.hit.edu.cn)上发布。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竣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投标人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3.6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投标人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3年11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3.8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4月1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完成一项公共建筑整体新建或综合维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土建、水暖、电气、结构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成交投标人领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施工业绩佐证材料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将对施工业绩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做响应无效处理,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次选择预中标候选第二名为成交投标人,若第二名无法按要求履约将选择第三名为成交投标人。3.9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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