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绿洲医院医用检验试剂采购03包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石河子绿洲医院医用检验试剂采购03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石河子绿洲医院医用检验试剂采购
分包 名称: 石河子绿洲医院医用检验试剂采购 03包
分包 编号: B8S[ 202 4 ] 181 号 003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10.3425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342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招标产品所对应的资质证书。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供应商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上述证件据需在有效期内)。
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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