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UTCC-G2024-0011
项目名称: 江苏省中医院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6 万元
采购需求:
1 套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具体的技术规格、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验收后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结束后立即查询,查询渠道包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其中选择若干网站查询,所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打印保存供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标使用);
( 2 )申请人所投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 3 )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申请人如为制造商,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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