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电缆防火封堵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452 )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电缆防火封堵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2.2项目规模: 2×400MW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合同生效后开始至项目168满负荷
试运行结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签订技术协议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缆防火封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国内火电机组电缆防火封堵施工业绩(或施工范围内含防火封堵)。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单位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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