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喀麦隆贝努埃河灌溉工程LOT1标项目部75型轮式挖掘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40077
一、询比价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喀麦隆贝努埃河灌溉工程LOT1标项目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以下简称“询比价机构”)以邀请询比价方式采购两台轮式挖掘机设备,计划使用 喀麦隆贝努埃河灌溉工程LOT1标项目自有资金 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邀请贵公司根据以下要求报价,并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务必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二、需求清单
三、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人民币。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7、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设备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4)3000小时配件清单。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须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报价人根据市场价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固定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费用、产品的损耗、生产加工费、图纸设计费、生产图纸费、误差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装车费、卸车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国家及泉州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国家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询价文件所提供的采购数量为估算量,仅作为此次询价评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实际供应数量与询价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报价人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2、报价人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有效期90天。
4、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证明扫描件将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1 形式:采用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4.2 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4.3 采用投标保函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301,)。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投标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
4.4 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通过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5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4.6 汇款时备注:喀麦隆贝努埃河灌溉工程LOT1标项目轮式挖掘机保证金
4.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若因卖方单方面原因毁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未及时派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签购销合同,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对于各报价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及地点: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或提供最短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上海港指定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通知为准。
六、报价时间
受邀请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5日17:00 前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上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投标。在 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12:00 时前上传至集采平台( ####/ )。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报价单金额一致(注: 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 ,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七、包装要求
1、所有货物包装按出口水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
2、由于包装不当所发生的损失和采用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和损坏等,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卖方应在物件包装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晰地标刷件号、重量、“切勿受潮”、“小心触电”、“禁止溜放”、“请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以示警示,标志必要的起吊点和重心位置等。因警示标志不明而导致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等。万一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通过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并在14天内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对外贸易促进会或其他有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时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其他的一切必要措施,以可行的方式向买方履行合同内容,如上述事故延续30日以上,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迟交罚款
除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在征得买方应同意前提下,卖方付罚款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4周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如果因延期交货(或撤销合同),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将承担全部损失。
十、检验和索赔
在货物到达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喀麦隆贝努埃河灌溉工程LOT1标项目工地营地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在交货之前,卖方应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在厂内完成组装、调试并出具设备和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2、自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移交买方后1年内,对设备因设计或制造原因而产生的缺陷,卖方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
3、货物交验前,货物毁坏、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由于设计、制造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正常工作或耽误施工工期的损失,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金包括一切直接损失和诉讼等有关费用。
5、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解决索赔事宜:
5.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5.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5.3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损失。同时,卖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十一、专利和侵权
响应人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它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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