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季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广西
-南宁市
询价采购
2024 年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季度生产用车
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2024 年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季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 项目编号: YT2024-NH069M-01 )采购人为 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预计采购总金额: 6 5.2 万元,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车辆采购 。
2.2 交 货期:签订合同后 15 天。
2.3 交货地点:
标段 1-2 的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 27 号广西电网公司计量中心;
标段 3-5 的交货地点:南宁市迎凯路 10-6 号。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5 个标段:
标段 1 :厢式货车,预计采购金额 23 万元;
标段 2 :厢式运输车,预计采购金额 15.5 万元;
标段 3 :载货汽车,预计采购金额 9.3 万元;
标段 4 :皮卡车,预计采购金额 9.8 万元;
标段 5 :越野车,预计采购金额 7.6 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 3 )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 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
( 4 ) 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生成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 5 ) 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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