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网络安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 晋江市安海医院 委托, 对[350582]PC[CS]2024007、医共体网络安全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医共体网络安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PC[CS]2024007
项目名称:医共体网络安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1(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免费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其中“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工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当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存在单位名称变更情形的(若有;若不存在此情形的,可不按本项要求执行):①将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3-1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的内容修正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及(须列明变更前单位名称)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②若供应商参与磋商的相关资料存在单位名称变更前后两个名称情形的,响应文件中还须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当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存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满的”情形的,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存在单位名称变更情形,声明函中须列明变更前单位名称;若不存在此情形的,可不提供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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