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远安部分)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远安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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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6-03|
项目监管地:远安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远安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AA030001-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4-00305
3、项目名称: 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远安部分)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590.274682 (万元)
6、最高限价: 590.274682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远安县境内的任家岗林场、大堰林场及集体林场修建19条森林防火应急道路,路线全长22.71公里,路面宽3.0米,两侧各设0.5米土路肩,路面类型为泥结碎石路面。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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