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消防维保项目的招标公告(第2次)
江苏
-盐城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消防维保项目 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数字智能产业园、宏洲智能产业园、苏港工业园、绿色数据中心、数梦小镇、数字智造总部园、大数据产业园、依云小镇 9# 、依云小镇 10# ,总计建筑面积约 84.57 万平方米的建筑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消防的维保日常维护、保养和急修等半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广播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及门禁;防火卷帘;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源;消控室及泵房等的维修保养等工作(过期灭火器充装由甲方负责)。(具体详细情况请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任何由于投标人对现场了解不充分引起的费用增加均不予认可)。
具体详细的消防设施请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进行勘查,任何由于投标人对现场了解不充分引起的费用增加均不予认可。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500 万元。
2.3 交货或项目地点:
2.3.1 交货方式:确保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 所有消防正常使用。
2.3.2 交货地点: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要求:维保期 1856 日(日历天),本项目所有消防维保截止日期为 2029 年 6 月 30 日。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确保消防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并出具消防维保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jsp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中备案公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 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3 业绩要求: /
3.2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 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 3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6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3.4 招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5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 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作流程”,链接地址: .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 400-998-0000 )。
6.3 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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