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车辆段2024年一季度零小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招标公告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车辆段2024年一季度零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ADCLD-2024-0027)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车辆段2024年一季度零小项目招标人为西安东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气罐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车辆段2024年一季度零小项目采购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储气罐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对应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证明,证明中需含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回执(联系人:王晓龙,电话)。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证书,并载明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由制造商承担。 包件2: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便携式标签读出器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对应单位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盖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件3: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铆枪机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对应单位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盖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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