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处置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
-鄂州市
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169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处置服务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废油滤芯处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负责处置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废油滤芯;
②负责配合办理危废处置环保手续;
③负责根据需求安排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车辆到达厂内指定地点开展转运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报价人须具备湖北省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废油桶、废油漆桶类废包装物-HW49(900-041-49),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截止日期必须超过2024年12月31日;危险废物运输工作允许分包,报价人须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拟分包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与拟分包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包含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废油滤芯任意一项处置业绩。业绩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项目报价。报价人务必勘查生产现场备件使用情况,产品品牌以能完全满足现场需求为准。供货时需提供原厂证明。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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