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启动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启动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4132,招标人为国能浙江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建设地点: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2套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2×9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锅炉本体 设备系统 +燃烧器及控制系统(进口)、给水除氧系统+取样加药系统、带滑道排污潜水泵(8台套)、去工业化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个月,具体以招标方要求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A 级);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9F级燃机及以上等级机组(SZS型式、额定出力(净出力)>15t/h)燃气锅炉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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