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林木评估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林木评估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2024002-2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林木评估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林木评估服务,并出具最终的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http:///cr/list);3.3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5供应商须通过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示截图;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的可参与项目);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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